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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未筹划公司与“超聚变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相关事项

安彩高科:未筹划公司与“超聚变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相关事项

安彩高科公告,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目前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目前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2024年1-2月份,光伏产品售价较去年同期下降约1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未筹划公司与“超聚变借壳上市”“并购重组”相关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文章来源:财联社)

东易日盛回应股价异常波动,称不存在应披未披重大事项

  新京报讯(记者张洁)2月29日,东易日盛发布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28日、2月29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对此,东易日盛称,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等。

  公告同时显示,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85亿元至2.26亿元。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长牙带刺”!证监会出手:罚款6500万 终身市场禁入!

“长牙带刺”!证监会出手:罚款6500万 终身市场禁入!

近期,证监会强化监管“长牙带刺”,依法从严查处了创业板上市公司*ST红相(维权)(即“红相股份”)涉嫌系统性财务造假案。

2月28日,*ST红相公告,公司及杨成等9名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罚款总额达到6556万元,并有2名当事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罚款额达到2288万元,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此举,向市场传递了“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经查,*ST红相2017年至2022年涉嫌虚构经营业绩,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01亿元、虚增利润3.92亿元。此外,公司2019年、2020年使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实施定向增发股份和可转债融资,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连续六年年报造假

此前,红相股份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过半年多的调查,2024年2月27日,红相股份及杨成等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长牙带刺”!证监会出手:罚款6500万 终身市场禁入!

经查,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主要有两项,一是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持续造假,二是在2019年、2020年使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实施欺诈发行。

首先来看财务造假。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银川卧龙、宁夏银变科技、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等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造假。

2017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0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38.03%。2018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5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2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1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

2020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3.0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09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51%。2022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这样,六年时间,*ST红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01亿元,虚增利润3.92亿元。

多次再融资涉嫌欺诈发行

财报造假的基础上,公司2019年、2020年使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实施了定向增发股份和可转债融资,涉嫌构成欺诈发行。

“长牙带刺”!证监会出手:罚款6500万 终身市场禁入!

一是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红相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800万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4年至2017年。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二是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涉嫌欺诈发行。红相股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85亿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6年至2019年1-6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再次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三是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

2020年12 月17日,红相股份此次交易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2021年2月5日,红相股份发布公告,终止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红相股份本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1-9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合计罚款6500万元

实控人终身市场禁入

针对红相股份上述行为,证监会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坚持惩“首恶”与查“帮凶”并举,合计罚款达到6556万元,两名责任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体看,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罚款2513万元;拟对起到指使、策划作用的杨成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身份实施“双罚”,其中拟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欺诈发行行为分别处以260万元、1428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杨成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长牙带刺”!证监会出手:罚款6500万 终身市场禁入!

另外,证监会拟对其他8名责任人员根据知悉、参与程度和所起作用分别处以50万元至365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红相股份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也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红相股份于2015年2月上市,目前业务涵盖电力设备及服务、新能源及工程、特种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等。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该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红相股份目前最新市值仅剩16亿元,比高峰时缩水近九成。

“长牙带刺”!证监会出手:罚款6500万 终身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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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基金报 

  近期,证监会强化监管“长牙带刺”,依法从严查处了创业板上市公司*ST红相(维权)(即“红相股份”)涉嫌系统性财务造假案。

  2月28日,*ST红相公告,公司及杨成等9名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拟罚款总额达到6556万元,并有2名当事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成罚款额达到2288万元,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此举,向市场传递了“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经查,*ST红相2017年至2022年涉嫌虚构经营业绩,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01亿元、虚增利润3.92亿元。此外,公司2019年、2020年使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实施定向增发股份和可转债融资,涉嫌构成欺诈发行,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连续六年年报造假

  此前,红相股份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过半年多的调查,2024年2月27日,红相股份及杨成等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4]1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长牙带刺”!证监会出手:罚款6500万,终身市场禁入!

  经查,红相股份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主要有两项,一是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持续造假,二是在2019年、2020年使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实施欺诈发行。

  首先来看财务造假。红相股份及其子公司厦门红相、银川卧龙、宁夏银变科技、成都鼎屹、浙江涵普等涉嫌通过虚构销售业务、虚构原材料采购、虚增固定资产等方式造假。

  2017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0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972.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4.1%、38.03%。2018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5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19.49%、47.72%。2019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2.27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41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的金额16.94%、48.19%。

  2020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3.05亿元,虚增利润总额7538.4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0.12%、29.79%。2021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收入1.09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25.4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7.8%、0.51%。2022年,公司涉嫌虚增营业成本2487.67万元,虚减利润总额2487.67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2.15%、33.27%。    

  这样,六年时间,*ST红相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0.01亿元,虚增利润3.92亿元。

  多次再融资涉嫌欺诈发行

  财报造假的基础上,公司2019年、2020年使用虚假的财务数据实施了定向增发股份和可转债融资,涉嫌构成欺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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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嫌欺诈发行。红相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5800万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4年至2017年。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二是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涉嫌欺诈发行。红相股份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85亿元,申报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6年至2019年1-6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发行申请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不符合发行条件,再次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

  三是2020年申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嫌欺诈发行。

  2020年12 月17日,红相股份此次交易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2021年2月5日,红相股份发布公告,终止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红相股份本次发行申请,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及的财务数据期间为2017年至2020年1-9月。根据前述关于红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红相股份公告的发行文件涉嫌存在重大虚假记载。

  合计罚款6500万元

  实控人终身市场禁入

  针对红相股份上述行为,证监会坚持依法从严从重,坚持惩“首恶”与查“帮凶”并举,合计罚款达到6556万元,两名责任人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具体看,证监会拟对公司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罚款2513万元;拟对起到指使、策划作用的杨成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实际控制人身份实施“双罚”,其中拟对其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分别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其欺诈发行行为分别处以260万元、1428万元罚款,同时拟对杨成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长牙带刺”!证监会出手:罚款6500万,终身市场禁入!

  另外,证监会拟对其他8名责任人员根据知悉、参与程度和所起作用分别处以50万元至365万元不等的罚款。其中,红相股份时任副总经理、银川卧龙董事长兼总经理何东武也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红相股份于2015年2月上市,目前业务涵盖电力设备及服务、新能源及工程、特种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等。由于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本次公告披露日,该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红相股份目前最新市值仅剩16亿元,比高峰时缩水近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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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一A股被重罚超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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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立案调查近7个月后,*ST明诚(维权)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涉嫌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ST明诚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多名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警告,合计罚款金额达1550万元。

突发!一A股被重罚超1500万!

根据公告,2023年7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明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今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ST明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包括: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其中,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主要包括四项担保,分别是公司为关联方当代投资向湖北合作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为雨石矿业向中经贸易借款提供担保、为新英开曼对亚足联付款义务提供全额担保、为当代足球俱乐部向曾某潮借款提供担保。

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方面,在2020年年报里,该公司在触发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未在2020年年报中将一笔2021万元股权投资款的回购债务确认为负债;在2021年年报里,则包括回购义务未确认负债、收入确认不准确、存货减值不充分、商誉减值不准确等问题,且共导致2021年报财务报表虚增收入9842万元,少计减值金额3.1亿元,少计负债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9亿元。

此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方面,包括未及时披露仲裁信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警告,合计罚款1550万元

综合前述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对当代明诚给予警告,并处以76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易仁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珍玉,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经理、董秘高维,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总经理、董事闫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喻凌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550万元。

*ST明诚表示,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涉及内容未触及相关规定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据了解,*ST明诚起初是一家集影视、体育和文化产业为一体的沪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不过根据2023年半年报,由于控股子公司香港明诚已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清盘,*ST明诚丧失了相关体育业务,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视剧和电影的投资、制作和发行、节目制作、广告、影院投资及管理等。

根据此前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营收约为3亿元至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亿元至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但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上任仅1个月就辞任,公司找到新的年审机构后不久,便火速发布了前述扭亏为盈的业绩预告。对此,上交所也接连下发两份问询函,不仅要求说明前述机构辞任年审会计师的真实原因及具体考虑等,还要求公司对相关财报数据等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情况。

在2月19日披露的公告中,年审机构表示在综合评估人力资源配置及时间安排后,预计无法按时完成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才提出辞任申请。而对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ST明诚目前已连续两次公告称延期回复。

Wind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ST明诚股东总户数为1.74万户。

突发!一A股被重罚超1500万!

2月23日收盘,*ST明诚每股报1.73元,2月以来跌幅达9.42%。公司最新市值35亿元。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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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基金报

  在被立案调查近7个月后,*ST明诚(维权)于近日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因涉嫌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ST明诚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多名相关责任人均被给予警告,合计罚款金额达1550万元。

突发!*ST明诚被重罚超1500万!

  涉两年财报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等

  根据公告,2023年7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ST明诚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今年2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ST明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事实包括: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2020年、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信息。

  其中,2020年年报披露的担保事项存在重大遗漏,主要包括四项担保,分别是公司为关联方当代投资向湖北合作及其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为雨石矿业向中经贸易借款提供担保、为新英开曼对亚足联付款义务提供全额担保、为当代足球俱乐部向曾某潮借款提供担保。    

  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方面,在2020年年报里,该公司在触发回购义务的情况下,未在2020年年报中将一笔2021万元股权投资款的回购债务确认为负债;在2021年年报里,则包括回购义务未确认负债、收入确认不准确、存货减值不充分、商誉减值不准确等问题,且共导致2021年报财务报表虚增收入9842万元,少计减值金额3.1亿元,少计负债3000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9亿元。

  此外,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方面,包括未及时披露仲裁信息、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及多名责任人被警告,合计罚款1550万元

  综合前述违法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湖北证监局拟决定:

  对当代明诚给予警告,并处以76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长易仁涛,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珍玉,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

  对时任副总经理、董秘高维,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时任总经理、董事闫爱华,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    

  对时任董事喻凌霄,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以上罚款金额合计1550万元。

  *ST明诚表示,此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所涉及内容未触及相关规定中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据了解,*ST明诚起初是一家集影视、体育和文化产业为一体的沪市A股主板上市公司,不过根据2023年半年报,由于控股子公司香港明诚已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清盘,*ST明诚丧失了相关体育业务,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视剧和电影的投资、制作和发行、节目制作、广告、影院投资及管理等。

  根据此前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年度营收约为3亿元至4.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2亿元至3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但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公司聘请的年审机构上任仅1个月就辞任,公司找到新的年审机构后不久,便火速发布了前述扭亏为盈的业绩预告。对此,上交所也接连下发两份问询函,不仅要求说明前述机构辞任年审会计师的真实原因及具体考虑等,还要求公司对相关财报数据等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情况。

  在2月19日披露的公告中,年审机构表示在综合评估人力资源配置及时间安排后,预计无法按时完成该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才提出辞任申请。而对于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ST明诚目前已连续两次公告称延期回复。

  Wind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ST明诚股东总户数为1.74万户。

突发!*ST明诚被重罚超1500万!

  2月23日收盘,*ST明诚每股报1.73元,2月以来跌幅达9.42%。公司最新市值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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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家上市公司今日披露回购或增持计划公告 万业企业拟最高5亿元回购股份

截至发稿,据不完全统计,今日包括万业企业、华勤技术、垒知集团、日久光电、之江生物、宣泰医药、三旺通信、多伦科技、永信至诚、南矿集团、永东股份、西力科技、仁度生物、金奥博、声迅股份、正和生态、长华集团、赤天化、唯赛勃、利源股份、新疆天业、江苏索普、迪贝电气、川润股份、保龄宝、宁波东力在内的26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回购或增持计划公告。具体来看,20家公司披露回购计划公告。其中万业企业拟以2.5亿元-5亿元回购股份,涉及金额最大;三旺通信表示回购公司股份拟未来用于减少注册资本。6家上市公司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其中新疆天业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拟以7500万元至1.5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经观社论:资本市场如何以投资者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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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

经观社论:资本市场如何以投资者为本

  资本市场如何真正地做到以投资者为本呢?首先是要敬畏市场,尊重资本市场的内在规律。

  作者:社论 

  过去一周,A股行情总算是有了一点起色。这与1月22日国常会专门研究资本市场运行问题有直接关系。国常会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如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两天后,央行行长潘功胜发声,表示要“为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运行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首次提出,要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

  这些要求和表态及时回应了市场和投资者关切。最近一段时间,A股震荡走弱,投资者信心受挫,“重融资轻投资”的争论更是不绝于耳。争论背后的核心问题是,我们究竟要建设一个怎样的资本市场。经过30多年的探索,监管及市场各方有了清晰的共识:资本市场要更加注重其投资功能,以投资者为本。

  那么,资本市场如何真正地做到以投资者为本呢?

  我们认为,首先是要敬畏市场,尊重资本市场的内在规律。资本市场最重要的底层逻辑在于,让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资本市场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其价格形成、风险分散、资源配置等功能都是在市场竞争中实现的。敬畏市场,就是包括监管在内的相关各方都要更加深入地理解市场逻辑,尊重市场的基本原理和运行机制,不人为干预市场的正常波动。监管的职责是维护市场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打造一个公平、透明、稳定的市场环境,而不是直接参与市场操作。这也是推动A股注册制走深走实的应有要义。

  透明的信息披露是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关键。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以投资者为本就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券商等中介服务机构更加注重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披露,因为这是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的依据。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给予严厉处罚。

  资本市场不仅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也是投资者实现财富增值的主要场所。以投资者为本的要义在于让投资者能够获得长期持续的回报。当下的A股市场热衷打新、短炒,本质上是价格扭曲下的一种套利行为,也是上市公司不能提供长期价值投资回报的映射。因此,应该完善上市公司分红、股票回购制度,给予投资者持续的投资回报预期。这一方面能让投资者直观感受到上市公司回馈股东的“诚意”,另一方面也会增加投资者长期投资的信心。

  以投资者为本,还需要健全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特别是保护好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石,是不可或缺的参与者,不过,近年来投资者遭受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侵害的案例依然屡屡出现。法律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最有力武器,监管需要持续推动完善资本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让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更多落地,同时推动刑事追责,严厉打击证券犯罪,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

  融资和投资是资本市场的一体两面,两者不能割裂,融资的目的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创造更好的回报。建设以投资者为本的资本市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监管机构以及上市公司、券商等市场主体各归其位,各负其责,同频发力。正如证监会官员所说,亿万中小投资者是市场的“功臣”,只有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才能有牢固的根基,从而真正实现稳市场、稳信心。

因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ST数源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董兴生    

1月18日,ST数源(即数源科技SZ000909,股价5.9元,市值27亿元)公告称,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在对ST数源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存在多个问题,包括ST数源2020年至2022年,部分商贸类及电子信息类业务的收入、成本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2021年至2022年,ST数源未及时、准确披露部分房地产项目合作交易;项目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ST数源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不准确。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ST数源的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其中的原因之一也涉及了ST数源的商品贸易业务。

深交所也对ST数源进行了问询。据深交所问询函,ST数源2022年度开展商品贸易形成大额应收款项,截至2022年底,相关应收款项余额约4.6亿元,截至报告日,上述应收款项有3.85亿元尚未收回,其中约3.7亿元已逾期,公司无法充分证实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浙江证监局认为,ST数源时任董事长章国经、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丁毅、总经理吴小刚、财务总监李兴哲、董事会秘书高晓娟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ST数源、章国经、丁毅、吴小刚、李兴哲、高晓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此次警示函,ST数源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高度重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N876701606

翔宇医疗及实控人被监管警示背后:滞后披露诉讼事项,涉1.47亿IPO项目

  因未及时披露涉及近3000万元的诉讼事项,科创板上市公司翔宇医疗(688626.SH)再吃罚单。

  继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称“河南证监局”)对翔宇医疗、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永正、时任董事会秘书魏作钦采取出具警示函后,1月8日晚间,翔宇医疗披露公告称,因公司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的行为,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翔宇医疗,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何永正,时任董事会秘书魏作钦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上交所要求,翔宇医疗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对此,界面新闻致电翔宇医疗董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证实,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肇始于2022年7月份,系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互诉纠纷,但公司在当年9月才对外进行披露。此外,该诉讼涉及的工程属于公司IPO募投的“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披露“滞后”近两个月

翔宇医疗及实控人被监管警示背后:滞后披露诉讼事项,涉1.47亿IPO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翔宇医疗2021年3月登陆科创板上市,主营业务为康复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声疗、光疗、电疗、磁疗、物理治疗(PT)、作业治疗(OT)及康复评定产品等。同花顺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三季度末,实控人何永正、郭军玲夫妇分别持股54.34%、13.00%。

  2022年9月9日,翔宇医疗披露了一份涉诉公告,称“本诉与反诉均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据悉,翔宇医疗就公司与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南五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2年7月15日收到内黄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事后,翔宇医疗收到内黄县人民法院转来的《民事反诉状》,获悉法院已受理河南五建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的反诉。随后,翔宇医疗又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交《增加诉请申请书》,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增加了诉讼请求。

  具体到本案来看,翔宇医疗表示,公司曾与被告河南五建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被告向公司递交的《工程开工报告》,约定工程竣工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但河南五建于2021年12月22日起无故停工,公司先后向其送达复工指示,河南五建均未组织复工。

  2022年6月14日,翔宇医疗向河南五建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通知河南五建根据《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决定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河南五建已于2022年6月15日签收。

  翔宇医疗认为,河南五建的违约行为造成工程未按约定时间竣工,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违约金计算标准,共计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576万元。另因案涉工程部分质量问题,公司申请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河南五建赔偿工程质量修复费用暂定161.09万元(准确数额待鉴定结果出具后确定)。

  对此,河南五建则发起反诉,认为是翔宇医疗拖欠工程款在先,请求判决翔宇医疗支付其工程款暂计2651.64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因解约造成的可期待利益损失暂计127.51万元、借用材料产生的相关费用5.64万元、返还投标保证金60万元并承担相应资金的利息,上述款项共计2844.78万元。

  翔宇医疗彼时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该诉讼案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值得注意的是,翔宇医疗早在2022年7月15日便收到内黄县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但直至当年9月9日在对外披露涉诉事项,中间相隔了近两个月。而总计2844.78万元的涉诉金额,则超过翔宇医疗2022年净利润的两成,约占当年净利润的22.67%。

  2023年11月4日,河南证监局对翔宇医疗开出罚单,经查,翔宇医疗未及时披露与河南五建合同纠纷诉讼事项,涉及金额2844.78万元,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河南证监局指出,翔宇医疗董事长兼总经理何永正、时任董事会秘书魏作钦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翔宇医疗,何永正、魏作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翔宇医疗及实控人被监管警示背后:滞后披露诉讼事项,涉1.47亿IPO项目

  涉1.47亿元募投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据上述翔宇医疗董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证实,涉诉项目工程属于翔宇医疗的募投项目之一“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招股说明书显示,“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1.47亿元,建设周期3年。其中建筑工程费占比57.77%,为8496.67万元。

  据悉,该项目是为了“加大对养老及产后康复设备的生产投入,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生产技术,建立新智能化生产线,可形成10090台/年的产品的生产规模”。项目包括九大系列,分别为:肢体康复训练类系列、低频电疗法系列、ADL 评估和训练类、磁刺激疗法系列、肌肉经穴刺激法系列、温热疗法系列、康复床系列、低温冷冻疗法系列、中医灸疗法系列等。

  “项目是正常开展的,出现争议之后,我们也让相关部门进行了鉴定,同时也让其他的建筑商正常开展项目建设。目前主体已经都建设好了,只剩下后期的装修,并未影响进展。”翔宇医疗董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界面新闻注意到,2024年伊始,关于翔宇医疗与河南五建的互诉纠纷也有了初步结果。

  1月3日,翔宇医疗发布公告称,根据内黄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河南五建需向翔宇医疗给付违约金150万元,赔偿工程质量修复费用41.98万元。

  与此同时,翔宇医疗则需向河南五建给付工程款1669.68万元及利息,给付借用材料产生的相关费用3.38万元,返还保证金60.00万元及利息,合计约1733.06万元。其中,河南五建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翔宇医疗应支付的工程款1669.68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根据翔宇医疗披露的2023年三季报,公司前三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79亿元,若以此计算,一审判决涉及翔宇医疗需要给付的金额约占公司去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10%。

  翔宇医疗表示,根据一审判决,涉案金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